01 1月 2007

那個品牌忠誠 vs. 這個忠誠品牌

最近就這麼翻翻看看地,也看完了一本閒書:吳祥輝先生寫的「芬蘭驚豔」 ,遠流出版。

書中提到一個概念,叫做「品牌忠誠」,原本以為這只是個行銷用語,但是仔細想想,其實它也反應了生活上的許多層面。比方說,就資訊方面來說,在我就讀的研究所裡,有的教授天天高唱「微軟好」,也有的教授是徹底的「蘋果迷」。當然,也有教授是單純的 "end user" ,電腦只要能用就好了,用什麼方式、用什麼軟體、用什麼心態,其實並不重要


廣義地說,我們可以把「習氣」或是「慣性」都包裝得美美的,然後貼個標籤,上面寫著「品牌忠誠」吧。


但是,究竟什麼是「品牌忠誠」?網路上可以查到許多傳授:「如何培養品牌忠誠的顧客群」(白話文叫:如何讓你的金主每次都把錢拿給你,而不是給別人!)帶著這句白話文的解釋,我檢視了一番自身的「品牌忠誠」。

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心態,我總是喜歡用「非」第一大廠的東西。從腳踏車、相機、衣服、電腦零組件、作業系統、應用軟體甚至論文中的主要理論。這種心態,其實相當的犯賤,我姑且稱之「老二心態」吧。帶著「老二心態」處世,我的身邊卻出現了很多考驗我的「老二心態之品牌忠誠」的事件。


(1). AMD (CPU第二大廠) 併購ATi (高階繪圖晶片廠)
這是今年第一個讓我驚訝的資訊界新聞。我自認向來是AMD(超微處理器)的支持者。相較於Intel這種全球第一大廠、Cyrix CPU (曾是全球第三大CPU製造商)或是更少人用在桌面系統的IBM/Motorola 的PowerPC CPU (舊的蘋果電腦及XBox用的CPU),在零件的挑選上,我總是覺得AMD出品的,比較好。相對地,在繪圖晶片方面,我則是偏好nVidia (繪圖晶片第二大廠)的晶片。除了它對Linux較完整的支援外,最主要的原因,大概是出於它當年只是「第二大廠」吧。怎麼也想不到,AMD竟然會和ATi合併了。最讓人不敢置信的原因,在於它們合併之前,AMD向來是和繪圖晶片第二大廠的nVidia往來密切的。我的品牌忠誠,在這兒遇上了一次考驗。(小惡魔:「說穿了,其實關你屁事啊?!你一不是股東,二不是以上四個廠牌中的成員。你不過是個付錢的傻子罷了。呿~」)


(2). Apple Computer (Macintosh) 放棄PowerPC的CPU,改用Intel核心的CPU。
和例(1)相比,這則更早的新聞並沒有讓我有太大的震憾。我早就知道蘋果電腦是在商言商,什麼品牌忠誠對它來說,只是穩住最低銷售量的技倆罷了。在年終股東大會上,只要拿得出漂亮的銷售成績和股利分紅,什麼花招都得使出來。諷刺的是,當蘋果迷們對麥金塔電腦死忠兼換帖時,蘋果電腦則是對昔日PowerPC伙伴棄之不顧(連帶地也對一些PowerPC的支持者一起『放捨』)。當一個人對某個品牌忠誠,但又遇上該品牌對你不忠誠時,你怎麼辦?

(3). 我終於抓了點時間,在iBook上面裝了 Ubuntu Linux。
和前兩例相較之下,這個事件對世界的影響其實沒有那麼大。但是對我個人而言,這才是最大的震憾。iBook是PowerPC時代的產物,也因此有著低散熱、低耗電的優點。我的桌機向來是使用Linux的作業系統。Linux 穩定、耐操,而且可以更完整地發揮硬體設備的效能。比如,我的Airport Extreme Card無線網卡,在蘋果自家的OSX下,在研究室裡,只能抓到一家無線網路訊號。但是在Linux下
,我最少抓到了九個無線網路訊號。(原來…我們的生活環境裡有這麼多的無線電波在流動…)。另外,在OSX下,一切操作只能以「順暢」來修飾,但是在 Ubuntu Linux 下,一切的操作卻能用「快速」來形容。從Firefox開啟、瀏覽網頁的速度到檔案管理員出現視窗的速度,在在都比OSX來得快速許多。讓我更能省下那許許多多的一兩秒鐘。但是…問題來了。在 Ubuntu Linux 下,有些硬體是沒有完整支援的,像外接顯示影像和鍵盤的布局等。(後者在安裝尚需要額外的設定,方能比較貼近iBook鍵盤設計的硬體布局。)而OSX則是有點「慢」。在這種情況下,我開機時,究竟是該選擇Linux?還是OSX?對於這兩種作業系統,我的品牌忠誠是什麼?如果是Linux,那我幹嘛買iBook?買個低階的Intel筆電,不也很好嗎?如果是OSX,那我裝Linux幹嘛?OSX不也用得好好的?sh_t,我幹嘛沒事裝個Linux讓自己陷入這種兩難的選擇題呢?

(圖例一). 蘋果自家出的作業系統OS 10.4 代號 Tiger,在我的iBook G4 -1G Powerpc 上運作。
老實說,除了對蘋果電腦這家公司一些滿下流的商業手段所造成的奇蒙子問題和總是有點頓頓的操作感外,我對我的iBook是蠻滿意。


(附圖二). 在iBook上運行的Ubuntu Linux。除了有Stardict星際譯王這套我很喜歡的軟體之外,同樣的硬體條件,Ubuntu Linux硬是比OSX流暢許多。想到蘋果從軟體都硬體都是關起門來自己設計,效能竟然還輸給外人…真教人情何以堪。


經歷了上述這三件和「品牌忠誠」有關的小事件,我不禁反思在「芬」書中暗示台灣目前缺代自己的「台灣認同」以做為「品牌忠誠」的段落。當我們做到品牌忠誠時,能不能也要求品牌對我們忠誠呢?很明顯地,在任何一個對「某組織」的忠誠中,我們是沒辦法得到這種平等的對待的。企業、集團乃至更高的其他組織,都只能要求及培養一群對其忠誠的消費者/使用者,但是它是沒有任何責任要對這些忠誠的消費者/使用者付出同等的「忠誠」。

培養「品牌忠誠」,或許真的能靠一些手段、一些訓練來達成。但是,做為一個「忠誠的品牌」,這就需要相當大的勇氣。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勇氣。在我眼裡,我尚未見到任何一個組織有這樣的勇氣。反而,是在自由社群的軟體中見到這樣的氣氛。於是乎,若是Linux做為一個品牌,它永遠提供使用者選擇的自由;Firefox 做為一個品牌,它永遠提供使用者瀏覽的自由 (你可以安裝各式的擴充套件來個人化自己的Firefox);OpenOffice.org做為一個品牌,它永遠提供你 ODF格式的文件編輯的自由。想到這裡,不禁想問問每個明地暗裡操弄著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的廠商、政黨,你們能做為一個忠誠的品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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